近日,新乡市公安局下发了新公政[2012]21号文件《关于表彰2011年度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我校保卫处被评为“高校国保工作先进单位”,张选民同志被授予“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”的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学校保卫处在校党委、校行政、新乡市公安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,深入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稳定因素,狠抓了以治安、政保为重点的校园保卫工作,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,切实做好内部安全防范、处置突发事件、敏感期学校稳定和情报信息工作,较好地预防和杜绝了各类重大案事件的发生,维护了学校的政治稳定,为创建平安、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(保卫处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