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教学[2012]13号文件《关于表彰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》,我校荣获 “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本次评选表彰,是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激励全省高等教育学生工作战线的工作热情,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,强化学籍学历管理,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,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首次结合各高校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情况、工作创新情况和工作成绩,进行的分类评选和表彰。
学籍管理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和学生的切身利益,是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。多年来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关心下,在各部门的支持下,我校学籍主管部门教务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1号令和《河 南 省 教 育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11]674号)文件精神,树立“以人为本,管理育人”的工作理念,从学校实际出发,不断完善管理体制,健全规章制度,充分发挥学籍管理在因材施教中的导向作用;坚持“严谨、科学、规范”的工作态度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高质量完成学籍、学年、学历三大电子注册、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制发等各环节工作,确保了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;在有序进行日常学籍管理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,积极开展学籍学历管理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,热情为学生和社会大众服务。
省教育厅授予我校此项荣誉是对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,是对教学管理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同志们的一种激励。我们将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在扎实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创先争优,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(教务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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