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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

2011年04月13日 00:12  (点击次数:

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

 

校党委书记严全治作重要讲话

 

校党委副书记张玉珍就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进行宣讲

 

校党委副书记郭海波主持会议

 

48日上午,校党委中心组(扩大)在行政楼206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会议,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,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。

 

学习会由校党委副书记郭海波主持。

 

会上,校党委副书记张玉珍就《条例》与1996年颁布的《条例》进行了对照解读,并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,着重对新条例里新增内容和条款进行了宣讲。

 

校党委书记严全治作了重要讲话,着重就如何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讲三点意见。一是充分认识贯彻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要从保证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战略高度、从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、从提高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命题,来认识贯彻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。二是认真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,进一步找准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工作的着力点。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,扎扎实实地搞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,坚持不懈地加强学校党员队伍建设,积极稳妥地发展学校党内民主,牢固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。三是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落实,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建科学化水平。要在抓好学习宣传上下功夫,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上下功夫,在推进工作创新上下功夫。

 

严全治书记强调指出,近期学校面临着党建工作评估、学生就业评估、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估等几项评估工作,面临着连创省级文明单位这一艰巨任务。任务越重、越是要注重学习。只有学有所获,才能干有方向。他希望大家密切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,把《条例》传达好、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贯彻好,切实把《条例》精神落实到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当中去,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水平,以实际行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宣传部  张永波/   夏冰/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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